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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经营管理分别核算有讲究

2015-05-20 16:29:27 来源:金回电子 作者: 【 】 浏览:2322次 (转载时请声明来源于:jhtou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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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比起超市、酒水及餐饮行业的征税,KTV的营业税明显偏高,有什么方式可以降低应缴纳的营业税?很多老板想到了分别核算这个方法,即将KTV的包房与自助餐、超市等账目分开核算,以便用低额的增值税代替一部分营业税,但是不少K场使用此法不当,也因此产生了一些法律上的纠纷。

  案例:

  某家娱乐服务公司主要经营量贩式KTV,2014年年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其中KTV包房费收入2000万元,烟酒销售收1000万元,餐费收入1000万元,根据当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73号)规定,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保龄球、台球等娱乐行业的营业税统一按20%的税率执行,该公司应税项目的营业税应为800万元。

  按规定应缴营业税=(2000+100+100)X20%=800(万元)

  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73号)规定:纳税人兼营税率不同的应税业务,应分别核算营业收入,根据各自适用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律按照最高的税率计征营业税,该KTV根据自已记账的明细,将其中将烟酒销售收入1000万元,餐费收入1000万元按餐饮业缴纳5%营业税,这样其实际缴纳税款为500万元,少缴纳300万元税款。

  KTV实际交税=(2000X20%)+(1000+1000X5%)=500(万元)

  但税务局稽查后要求娱乐公司按32个月补缴税款,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呢?

  分析

  分别核算是降低公司营业税纳锐的好方法,但是KTV分别对业务进行核算时,一定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读透营业税纳税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KTV内设的超市如果是非独立纳税人经营的,即使能分开核算,其销售收入也应并入娱乐业项目营业额计缴营业税”

  注意事项1:KTV想把包房和餐饮酒水等分开核算但如果只是将房费、烟酒、餐费等收入项目分别记账,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税务局对分别核算营业收入的要求,是指具有餐饮收入的娱乐公司,必须有独立经营场所、专门的从业人员和核算人员。

  因此量贩式KTV如果想把超市零售业务从娱乐业中分离出来,超市必须是独立纳税人,即超市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而不能是娱乐公司的分公司、分支机构。

  注意事项2:要注意同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大多数情况下通过将商品零售业务或餐饮业务从娱乐业中分离的形式来规避纳税是行得通的,超市作为独立纳税人单独核算销售额,可以认定为增值税纳税人,但不排除一些地区有自行的相关规定。

Tags:KTV 经营管理 分别 核算 讲究 责任编辑:金回电子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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