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要
根据各部门需求,按照《岗位职责》中任职条件进行招聘。
程 序
1.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
2.人力资源部筛选简历,预约应聘者,确定面试时间。
3.面试
3.1初试。
人力资源部约见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交1寸免冠照片1张及有关学历、专业证明材料。经面试后,人力资源部签署初试意见。
3.2部门测试
初试合格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安排用人部门总监/经理进行复试。用人部门对复试者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并签署意见。部门复试合格,由用人部门总监/经理签字,转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复试
人力资源总监约见应聘合格者向其清楚说明被录用岗位的职责、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及酒店对员工的期望,并签署录用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录用
5.1待总经理签批后,通知应聘人体检并发出《员工调查函》。
5.2应聘合格者(北京市户口)持《员工调查函》到原单位按调查表上的要求详细填写,加盖公章进行调查。
5.3体检合格后,携带健康证及《员工调查函》返回人力资源部。
5.4经人力资源部核对无误后,将《员工入职通知单》发给新员工。
6.材料存档
全部手续完备后,将应聘登记表,《员工调查函》,资格证书等材料汇总,在人力资源部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