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企业新闻 产品展示 触摸屏技术 下载专区 行业常识 品牌形象

TOP

娱乐场所恢复营业须经批准

2009-08-20 15:33:56 来源:金回电子 作者:不详 【 】 浏览:2746次 (转载时请声明来源于:jhtouch.com)

分享到:
早报报道《娱乐场所逐步解禁》引起市民关注。文化部门相关人员作出回应:近段时期,文化与公安、工商三部门只是对娱乐场所进行全面的检查。三部门最后将根据检查情况向市防非指挥部提出报告。由防非指挥部审核批准后,符合条件的娱乐场所将在下阶段分批恢复营业。
Tags:娱乐场所 恢复 营业 须经 批准 责任编辑:金回电子编辑部
】【打印繁体】【收藏】 【推荐】【举报】【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福建省歌厅、舞厅、卡拉OK演唱.. 下一篇山东省文化娱乐市场管理规定

您可阅读更多....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最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