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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四川省歌舞厅管理办

2009-08-20 15:30:01 来源:金回电子 作者:不详 【 】 浏览:2644次 (转载时请声明来源于:jhtou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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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7年12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对1996年年底以前制定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四川省歌舞厅管理办法》(1992年12月9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 1992年12月15日 省文化厅发布)作如下修改:
  1、第一条中的《四川省文化市场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四川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2、删去第十八条。 (地方法规)

Tags:四川省 人民政府 关于 修改 歌舞厅 管理办 责任编辑:金回电子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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