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公安机关不再对娱乐服务场所的设立进行治安审核、审批。为什么要取消公安机关对娱乐服务场所的前置审核、审批?取消审批后公安机关是否还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就这些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增强服务意识,有效地预防和杜绝腐败,加强公安机关的工作,公安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调整包括娱乐服务场所设立审核、审批在内的公安机关行政审批项目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取消娱乐服务场所治安审核、审批项目”的意见,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行为是一种动态行为,在场所开业前对其进行治安审核、审批,很难全面反映场所在经营过程中的治安状况;有关法律法规对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是明确的,公安机关通过不断加强对场所的动态管理、加大对场所开业后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样可以做到及时预防、发现和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场所治安秩序。二是减少公安机关的行政审批,是公安机关更好地服务经营者、方便群众的重大举措,也符合政府提出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预防和杜绝腐败的总体要求。
取消行政审批后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将放弃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不会因此削弱。
2002 年 12 月 2 日,公安部已就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的有关事项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密切关注取消行政审批后可能出现的新的治安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管理。据介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就改革和加强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工作提出了工作意见: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要向各地公安机关宣传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性,引导各地适应改革需要,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动态管理;另一方面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打消他们“行政审批取消后公安机关不再对场所进行治安管理”的误解。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要求各地密切关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后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状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适时推广北京、天津、江苏等地公安机关在乐服务场所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推动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强化基础工作。在加大检查力度,及时、迅速地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逐步引导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完善场所信息库,将场所从业人员、经营项目、地理位置等基本情况纳入微机管理。
四是会同有关部门修改相关法规。取消行政项目审批后,与此相悖的有关法规将面临修改。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法规的具体意见,细化有关规定,为执法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