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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影剧院禁用可燃材料装饰

2009-08-20 15:26:11 来源:金回电子 作者:不详 【 】 浏览:3114次 (转载时请声明来源于:jhtou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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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因容易造成火灾事故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被禁止在北京酒吧、影剧院等公共聚集场所的装修装饰中使用。北京消防部门昨天宣布,将对公共聚集场所可燃装饰装修物进行专项整治。

  为汲取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火灾事故教训,北京消防部门从即日起至4月20日,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化、工商部门要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

  专项整治的范围重点是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网吧和游艺场所;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记者了解到,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严重者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或取缔;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逾期不改正者,责令停产停业;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经营管理人员将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Tags:酒吧 影剧院 禁用 可燃 材料 装饰 责任编辑:金回电子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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